Wednesday 27 June 2007

道德裁判

早上去看我的家庭医生,他告诉我这几天忙得不行,病人比平时多。我问他为什么,他说,因为同一排的另一家药房的医生执照被吊销,药房关门,那个医生的好些病人都跑过来了。

我的医生说,这个医生,15年前,因为帮人非法堕胎,行医执照被吊销一个月。11年前,因为屡次给健康病人病假单,被吊销六个月。最近,因为随意开安眠药给病人,被吊销九个月。


药房就在 Upper Thomson Road, 叫做 Sin Min Clinic. 新闻在联合早报Straits Times 都有报道。

敬告我的邻居朋友们,看医生请留意了。

这里有一个牵涉道德的问题。被医药理事会判处吊销执照,看来像是已经有了判断:这个医生的行为违反某一条印刷成文的道德法则。可是,情况真的有那么单纯吗?也许有一些情况,是在条规可以约束以外的模糊地带。条规总是大多数人为大多数利益而制定的啊。那是一种大多数人的道德标准,是不是可能有一些细节,是这些标准无法理解的,也因此就裁定为不符合道德呢?

我不是说这个个案就是如此,因为我不知道详细的情况,只有从媒体和别人的口中,知道一些资讯,而且是附加强烈道德判断的资讯。

说这个人是“害群之马”,是一件很容易的事。那是在行使一种判断的权力。至于这个道德判断背后的许多意识形态的问题,则是非常困难的了。

亲爱的读者,你们之中有好些是老师。当有一个老师被指为“害群之马”时,你们是不是跟听到一个医生被指为“害群之马”时一样有快速的反应和裁判?我想,即使最终也行使裁判,那个犹豫的片刻可能会稍为延长。

3 comments:

刘老师 said...

我母亲说过:“当你用一根食指指向别人的时候,其实有四根指头是指向自己的”。
病人是不是也有道德责任呢?
假MC是谁要的?是谁服食过量的安眠药?是谁选择非法堕胎?
我当然也痛恨无良的医师,赞成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,无良的病人呢?也要被严厉批判,对吗?
我们责骂学生迟到、作弊、抄袭、说谎、给假MC、上课不守秩序等等劣性,身为老师的呢?
每次提醒学员不要犯这些恶行的时候,内心总觉得很不尊重他们,觉得自己的言语很令人讨厌。但是说了,还是出现这样的状况。
唉,他们是“害群之马”吗?如果读懂了“爱莲说”,每个专业层面上的人,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不是吗?

Jiumu said...

The former old doctor of this Clinic happens to be a student of a late principal we know. Ring the bell?

柯思仁 said...

who? who? who? can't find the bell leh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