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 13 July 2007

砍树

《我报》2007年7月12日



Braddell Road 的那棵 Angsana 结果还是要被砍掉。记得两年前,为了保护这棵80年树龄的树,也曾经在报纸上有过热烈的讨论和呼吁。当局最后宣布决定用20万将树保留,把马路一分为二,赢得护树者的欢呼。

今天,各媒体都报道了这则当局决定砍树的消息。LTA 说,只要车子时速在该路段保持在 40kmph 以下,就应该是安全的。而且,他们也说,至今没有发生过意外。

那么,究竟是什么原因结果还是要砍树呢?

我从媒体的报道中归纳出两个原因:第一,LTA 表示,很多车子没有遵照 40kmph 的时速限制;第二,LTA 接到不少投诉路段隐藏危险。

从这些说法,可以得出的结论是:司机不遵照时速限制,可是却又向当局投诉路段隐藏危险。这样的“逻辑”,而使得这棵难得的老树无法保留,也使得当初呼吁者和当局的种种努力付诸东流,是多么荒谬的一件事啊。

这其实显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,就是新加坡人在使用公路时的缺乏公民意识和为他人着想的态度。这方面我不用多说,大家都有各自的经验和体会。

因为这些人的自私,这棵80年的老树结果还是保不住了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投訴路段隱藏危險的人,不一定就是那些不遵照時速限制的人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