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 22 December 2007

Broadway

世界的中心是美国,美国的中心是纽约,纽约的中心是曼哈顿,曼哈顿的中心是时代广场。这样的说法,肯定会有人不同意;而我,在另外一个时空语境中,也多数会有不同的想法。

不过,2007年12月9日晚上,当我从 Subway 的出口走出来,站在 Times Square 的中央,的确有这样的感受。



Times Square 的所在,是 Broadway 与 Seventh Avenue 的交界处,南北范围来说,是介于 42nd Street 与 47th Street 之间。交通要道上的一个小小的安全岛,两边繁忙得多数时候蜗行的交通,周围摩天高楼耸立,巨大的霓虹广告牌子闪耀着五光十色的诱惑,行色匆匆或驻足拍照的人,说着各种听得懂的、猜得到的,或者完全陌生的语言。感觉像是在伦敦的 Piccadilly Circus, 不过楼房高得多也新得多,少了历史的质感,多了时代的脉搏。

哦,我的参照体系再次泄漏了我作为前殖民主义者的臣民的背景了。

上一回站在这个地点,大概是1993年。妹妹在纽约工作,我到纽约就住在她在 Times Square 附近的 service apartment, 走几分钟就到这里。我不是一个非常喜欢 shopping 的人,到 Times Square 最主要的目的,是买票看 Broadway musicals.

根据记忆,售卖减价戏票的 TKTS ticket booth 是在安全岛上,可是,找来找去,却只看到一个警岗,而没有看到卖票的亭子和人龙。看到一个警察在街上,走向他想问一问。还没有开口,警察就大声说:“What’s up?” 嘿嘿,果然是美国警察,像电影里的一样呢。问了之后,警察带点歉意地说他只是偶尔来此地巡逻,叫我们到警岗询问。警岗里的警察,可能回答过无数次的相同问题,想也不想的就说;“Go to the 46th Street, turn right, it’s at the Marriot Hotel.” 我们根据指示,走过安全岛的北部,才看到围起来的工地,原来此处的 TKTS booth 在修建,营业处暂时移到西边的酒店外了。

Broadway 的剧院大多数聚集在 Times Square 附近,有多少个我也不清楚,单单是照片里的这条 45th Street 就几乎整条街都是并排的剧院。街口的剧院上演的是 Lion King, 嘿嘿,当然不是我所要看得啦。我不是美国童话的粉丝。不过,多数的 musicals 都是在宣扬大美国主义的励志故事,逃也逃不掉呢。


我在纽约的五个晚上,就看了四部 musicals, 分别是:Avenue Q, Rent, A Chorus Line, Hairspray.

Avenue Q 是刚从纽约回来的JW介绍的,2003年开始的相对新的制作。意外的惊喜,是演出由人和布偶同台演出,有的演员同时饰演多过一个布偶角色。Avenue Q 的风格与通行全球的儿童节目 Sesame Street 相似,不过,叙述的故事是属于成人而不是儿童。

其他的三个 musicals 则不是看过电影版本,就是听闻已久的。Rent 是1996年的摇滚音乐剧。我不是一个摇滚乐的粉丝,并不是很喜欢这部作品。不过,舞台设计把所有的布幕撤掉,制造一个破落楼房的空间,倒是很吸引我。

看 A Chorus Line, 对我来说,完全是一种 nostalgia. 第一次看,是1985年的电影版本。当时,我还是台大的学生,而且,正开始对舞蹈产生浓厚的兴趣。我想象自己就是那十几个抱着厚望想要被选站上正式舞台的舞者,每个舞者,都有自己独特而感受深刻的故事。A Chorus Line 可以说是 Broadway musical 的集大成之作,主要演员都是能唱、能舞、能演,把 musical 这种 genre 的特质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
Hairspray 是我这次到纽约之前唯一决定非看不可的,完全是因为刚看了电影的缘故——美国艺术工业联结的势力之大可想而知。舞台版本和电影版本,在叙述上有所差别,最大的不同,就是 Tracy Turnblad 被捕入狱,而 Link Larkin 潜入狱中将她救出。舞蹈场面,电影的比较好看。不过,舞台版本,更突出三对母女(Tracy, Penny, Amber 和她们的母亲)的关系,则是看电影时所没有明显觉察到的。

纽约五天,遗憾的是时间太短,没有机会看 Off-Broadway 与 Off-Off-Broadway 的节目。有机会在纽约长住的话,该多好啊。

4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啊,纽约,几代华人惊艳。当年从田园走进去的梁启超,一点也不像您在纽约从容有选择,慌乱之中大呼眼界之变,纽约是另一宇宙世界。我在看他《新大陆游记》中描述纽约的文字时,常被弄笑。想象一个身穿洋服内心却在山水徜徉的人,纽约的超快与敏捷,带给他怎样的文化震荡啊。后来梁翁一到哈佛,文字就去了生硬,有了情感,说到哈佛就如入桃源,一种静穆之气,使人悠然意远。
不过,嘻,还是好奇,比较哈佛与纽约,柯教授,那个更合您口味呢?
flora

Anonymous said...

如果能够顺利去往usa,我一定也要拍一张照片mail给老师,谢谢老师的帮助!
=)merry xmas n happy new year!!!

柯思仁 said...

flora, 19世纪以来,中国人到美国的移民历史,尤其是留学生的历史,从文化的角度来省视,的确有许多值得深思之处。

哈佛和纽约,我都喜欢——不一定非此即彼的啊。

柯思仁 said...

nelly, 希望你能够顺利成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