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9 April 2008

跑步

停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,最近又开始跑步了。向来都是到邻里公园,或者就沿着马路跑步。上个星期天,决定转换一个环境,到某个社区体育场,绕着四百公尺的跑道跑。一圈一圈的跑,很清楚跑了多长的距离,也很清楚自己跑步节奏的快慢。还蛮喜欢这种感觉的,四周的风景,不断转换角度,不断在视线中重现。每一次再次看到同样的景观,却都发现这个景观中些许不同的细节。第一次看,有种新鲜感,第二次、第三次,如果只是粗略概括地看,新鲜感就会消失,也许就很难引起看的人的兴趣,而感觉重复的无聊。这样一来,就会忽略掉可能隐藏在风景中的一些可能有的细节,甚至可能不断在改变的细节。就算是一个看起来固定的画面,多看几次,也许会看到之前没有发现的地方,或者之前以为是如此而后来发现竟是刚好相反的情节。在繁忙匆促的生活节奏里,往往觉得无法花得起时间和精神来多看几次,那就只好放弃可能会有的小小的惊奇。我喜欢重复。重复是发现的起点。

5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老師
我想我能理解你的意思
我也漸漸體會“重復”的好處和重要性
以前覺得重復很浪費時間,因爲覺得這個世界很大,要盡量看得越多越好
可是到頭來才發現,因爲凡是都看得不深入,所以結果什麽都不會

我也常常跑步
我住在botanic gardens 附近
所以都去那裏跑
很美的地方(我每次都跑同一條路綫,因爲真的很美,哈哈)
你不妨也去那裏跑一跑

Anonymous said...

我也喜欢重复,重复是发现的起点。。。就像一直重复滴进来、重复滴看您是否有写些什么滴。。。然后发现人、事物原来有许多许多的可能性。。。 ;)
重复是发现的起点。 ;)


s

timothy said...

老师,
我最喜欢在体育场跑步,因为会觉得好像有很多人跟你一起跑的感觉。那种感觉会鼓励你继续地跑下去。。。

志强

柯思仁 said...

诗:我在植物园跑过,景色的确很美。不过,有一点远呢。那次,我是为了找一个没有下雨的地方,从碧山公园,到麦里芝,一路开车,一路雨就跟过来!最后总算到了植物园,才没有下雨呢。

s: 嘿嘿,我写的是跑步,说的是文本阅读的策略呢。上过HC101的同学应该明白吧。

志强:的确,在体育场跑步,有种“共同体”的感觉。而且,跑着跑着,总是看到同样的人,要不是你一直超越某些人,就是某些人一直超越你。

Anonymous said...

哈! ;p

s